共享电单车企业收到北京首张罚单:人民出行被罚5万元
(原标题:共享电单车企业收到北京首张罚单:人民出行被罚5万元)
本报讯(记者 孙宏阳)记者昨天从市交通委获悉,因违规运营租赁电动自行车,“人民出行”平台运营商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。这是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实施以来,交通行政管理部门对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企业开出的首张罚单。
2017年,交通运输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《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北京市交通委等十一家市属委办局于同年联合印发《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(试行)》,均明确提出“不鼓励发展电动自行车作为共享自行车”。2018年11月起实施的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进一步明确本市“不发展电动自行车租赁”。
2019年9月1日,相关运营商开始在北京投放“人民出行”电动自行车,并收取个人押金及租金。该投放及运营模式违反了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经北京市交通委多次约谈仍未整改到位。市交通执法总队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《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》等相关规定,对“人民出行”平台运营商做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。同时,北京市交通委责令项目合作方限期回收所有“人民出行”租赁电动自行车。
本文来源: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:丁广胜海南人才服务网(微信号:WeiLai-YQF)
助力“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”
海南亿企发商务有限公司
代办人才落户,代办工商执照,代理记账,商标专利
•海口公司
地址: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国瑞城写字楼南座1202室
电话:0898-88332593
邮箱:52235227@qq.com
•三亚公司
地址:海棠区陶然湾1栋
电话:0898-88810199
邮箱:52235227@qq.com
版权声明
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,不代表本站立场。
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,未经许可,不得转载。
本文地址:https://www.hnhlw.cn/kj/hlw/7c9d044c8e40c64b70fac6ee48cbf92e.html